
202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“用好红色资源,赓续红色血脉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深入挖掘、系统保护、充分利用珍贵长征历史档案资源,弘扬伟大长征精神,服务成都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有关规定,成都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红军长征历史进程、重要事件和人物活动的各类档案资料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反映红军长征队伍发展和革命斗争各个阶段的档案资料。
(二)反映红军长征时期社会政治、经济、思想文化等方面的档案资料。
(三)著名作家、艺术家围绕红军长征创作的相关作品原稿等。
二、征集形式
(一)纸质类:与红军长征相关的各类文献资料,如内部文件、通知文书、报刊、图书、画册等;记录红军长征的手稿、日记、回忆录、信件等。
(二)实物类:长征途中使用的军旗、军服、武器等军事用品和鞋帽、挎包、脸盆、水壶、茶缸、雨衣、粮袋、腰带、绑腿等生活用品;红军长征使用的军事地图、战斗装具、通信器材、医疗器械、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等;群众支援红军的物资、慰问品等。
展开剩余57%(三)声像类:反映红军长征历史的照片、影音资料,对老战士本人、配偶、子女等革命斗争活动亲历、亲见、亲闻者采集的口述史料音视频等;反映长征历史遗迹、旧址不同时期面貌的照片、录音录像等。
(四)其他:不同时期以长征为题材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等。
三、征集方式
(一)捐赠:欢迎各界向我馆无偿捐赠档案资料原件。对于捐赠档案资料的个人及其家属,本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,并根据档案价值给予适当奖励。
(二)复制:个人所有但又不愿意以上述方式被征集的,经协商,在征得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,对原件进行复制。
四、捐赠要求
(一)向我馆捐赠档案资料者,应依法对拟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所有权,能依法独立处置,并承诺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原始真实、来源合法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(二)照片类档案资料应为原始照片,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事由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及身份(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)、拍摄背景、拍摄人等。
(三)音视频类档案资料应播放流畅,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内容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人物、拍摄者等。
(四)实物类档案资料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。
五、征集时间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长期有效。
六、联系方式
电子邮箱:cddazhengji@126.com(邮件标题请注明“捐赠红军长征有关档案资料”)
联系地址:成都市天仁路26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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